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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党委工作制度

计算机学院

团委、学生会工作管理办法


计算机学院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工作管理办法

为深入推进学院共青团建设,推动团建工作走向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按照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、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》等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适用于计算机学院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。

第一章组织架构

一、学院团委

1、团委下设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科创部四个部门以及青志协计算机分会、社团工作部两个分支机构。

2、团委设置书记1名、副书记1-2名、部门部长1-3名、部门干事若干;青志协计算机分会设置会长1名、部门部长1-2名、部门干事若干;社团工作部设置社联主席1名。

二、学院学生会与研究生会

1、学生会下设督导部、活动部、外联部三个部门,研究生会下设科创部、宣传部两个部门。

2、学生会设置轮值主席1-3名、部门部长1-2名、部门干事若干;研究生会设置主席1名、部门部长1名、部门干事若干。

第二章工作职责

一、学院团委工作职责

1、负责组织全体团员及青年大学生,学习中国共产党的理论,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纲领、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等,负责执行同级党组织、上级团组织的决议、指示等。

2、负责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,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团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。

3、负责落实从严治团要求,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,推动落实以“三会两制一课”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,督促做好基础团务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,开展评选表彰工作。

4、负责为党培养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,遴选入党积极分子。

5、定期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,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校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,负责指导和支持下级团组织开展工作。

6、负责对学生会、研究生会以及青志协和学生社团进行管理、指导、服务和督促,支持它们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。

7、服务学生成长发展,促进学生就业创业,做好困难学生帮助,反映学生诉求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配合推行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。

8、负责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,加强对团干部和团员学生骨干的培养。开展团支部直接联系学生工作,推进团干部改进作风。

9、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,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,做好“智慧团建”相关工作。

二、学院学生会、研究生会职责

1、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组织学生开展学习、文体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,促进同学全面发展。

2、维护校规校纪,倡导良好的校风、学风,促进同学之间、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,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、生活环境。

3、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,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;

4、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,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,反映同学的建议、意见和要求,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,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。

5、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,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。

6、坚持从严治会,规范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,强化群众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,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。

第三章工作要求

一、积极开展工作,认真履职,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,同时注意工作的主动思考、积极创新。

二、做好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,重大工作决定及时向党组织、上级团组织汇报,并向全体成员公布,注意工作记录与资料的存档。

三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注重养成良好工作习惯和工作态度,提高工作能力,为全院师生做好服务工作。

第四章干部选拔

一、选拔条件

1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、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在学校表现突出。

2、品学兼优,学有余力,且有较好的表达、沟通与协调能力,综合素质较高。

3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具有奉献精神,不计较个人得失,善于团结同学,热心于学生工作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。

二、选拔流程

1、以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”为标准,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或群众举荐等多种渠道,产生学生干部候选人。

2、候选人进行竞聘演讲,由团委书记、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、研究生会主席、青志协计算机分会会长、社联主席组成评审团进行选拔。

3、选拔出拟聘任学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。

4、公示无异议后,由学院团委报学院党委审批,审批通过后成为学生干部试用人员,并报校团委、校学生会、校研究生会备案。

5、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,学院团委颁发聘书,任期为一个学年。

第五章干部管理

一、学生干部由学院团委书记进行统一管理、监督、指导与教育。

二、定期开展干部培训,包括意识形态培训、素质能力与业务能力培训、二级团校培训等,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与工作能力。

三、定期召开座谈会、经验分享会、交流会,促进部门之间、学生干部之间互相取长补短。

四、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将予以清退:

1、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,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向周围同学传播和散布煽动性言论者。

2、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规校纪,造成不良影响,受到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或处分者。

3、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有挂科情况的。

4、有个人负面新闻出现于媒体且严重损害学校和学生组织声誉者。

5、以职权谋私利、玩忽职守,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,经举报查实者。

6、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,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声誉者。

第六章考核与奖励

一、考核工作组由团委书记、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、研究生会主席、青志协计算机分会会长、社联主席组成,负责进行团委与学生会各部门以及学生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。

二、部门工作考核及年度评优

1、考核工作组根据学院团委的工分制度考核要求,对各部门表现进行打分。同时,各部门部长向考核工作组提交部门年度述职材料。

2、结合各部门工分情况及部门述职材料,考核工作组确定部门考核等级为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。

3、团委与学生会各有1个“优秀”名额,不合格的部门成员取消评优资格。

二、个人工作考核及年度评优

1、各部门对部门干事的个人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评价打分。

2、个人向考核工作组提交年度述职材料。

3、结合个人得分及述职材料,考核工作组确定个人考核等级为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。

4、每个部门有1个“优秀”名额,优秀部门可以有2个“优秀”名额,“不合格”的干部将被解聘。

三、团委将最终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委审批,审批通过后颁发优秀证书。

附则

一、本制度由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。

二、本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计算机学院团委

2020年12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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